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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法人资格证书和非法人资格证书 办理要求及相关表格使用说明

时间:2021-02-02

来源:省总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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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法人资格证书和非法人资格证书

办理要求及相关表格使用说明

 

2020年12月,全总印发了《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20号),对基层工会法人登记新版证书、专用工作表格和数据库使用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全总要求,结合山西实际,省总根据工会法人资格和非法人资格两大类证书,编制了系列工作表格,一是适用于具备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共有新申领、换证、注销、补领四种表格,表格编号从表1到表格4。二是适用于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事处等不具备工会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颁发的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共有新申领、换证、注销、补领四种表格,表格编号从表5到表格8。三是具备或不具备工会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均适用的工会迁址工作表格、委托书,表格编号分别为表格9、表格10。(表格下载地址见文后)

相关要求及具体表格使用如下:

一、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新申领、换证、注销及补领

(一)新申领证书。

基层工会以前未办过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按新申领办,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表1—1)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主要事项表》(表1—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首届、本届工会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本届为首届的,提供工会筹备组和首届工会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中的“地方工会审查意见”,是指依照基层工会的组织关系或经费收缴关系的归属所确定的地方工会。

根据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属于省级产业工会(工委)的下属基层工会,本栏中可以由省级产业工会(工委)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基层工会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认为需要再经其审查的,可在本栏中一并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二)变更换证。

基层工会以前已办过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会证书,因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会主席变更、工会名称变更、工会住所变更、届期期满未换届需要延长证书有效期等,按变更程序办理,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表2—1)和《工会法人变更登记主要事项表》(表2—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委员会首届、本届的批复文件和本次变更(工会主席变更、工会名称变更、工会住所变更、届期期满未换届临时延长证书有效期等)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基层工会原证书有效期满但未换届,需要临时延长证书有效期的,需先行向上级工会书面提出延期换届申请,经上级工会批复同意后,按“变更”处理,在工作表格的“申请变更原因”中填写“有效期满换证”,换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与证书变更的表格和资料相同。上级工会同意延期换届的批复文件,要求有正式文号、明确的延期时间和批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证书注销。

基层工会因所在单位撤销、终止或与其它单位合并等原因停止工作,应注销工会法人资格或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表3—1)和《工会法人注销登记主要事项表》(表3—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基层工会向上级工会提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批准本基层工会注销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基层工会的注销申请和上级工会的注销批复文件,应当明确注销原因和该基层工会的经费、财产及债权债务均已按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清理完结。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四)证书补领

基层工会因证书破损、遗失等原因,重新补领证书的,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表4)

2.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残损的原证书(不能退回原证书的,提供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的遗失、损毁公告和说明)。

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申领、换证、注销及补领

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事处和未成立工会委员会仅由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主持工作的小微企业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换发证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一)新申领证书。

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表5—1)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主要事项表》(表5—2)。

2.工会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组织最初成立时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最新的工会负责人任命(选举)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更换证。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以前已办过《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因工会负责人、工会名称、工会住所等登记事项变更而需要更换证书的,按变更程序办理,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申请表》(表6—1)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主要事项表》(表6—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工会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组织建立、本次变更(工会负责人变更、工会名称变更、工会住所变更)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证书注销。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因(所在单位)撤销、终止或与其它单位合并等原因停止工作,应注销《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销登记申请表》(表7—1)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销登记主要事项表》(表7—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工会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组织向上级工会提出的(由工会负责人签署)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批准本工会组织注销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工会组织的注销申请和上级工会的注销批复文件,应当明确注销原因和该工会组织的经费、财产及债权债务均已按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清理完结。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四)证书补领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因证书破损、遗失等原因,重新补领证书的,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补(换)领申请表》(表8)

2.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残损的原证书(不能退回原证书的,提供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的遗失、损毁公告和说明)。

三、工会迁址

工会因住所变更或组织隶属关系变更,而导致登记管理机关变更的,应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关系迁出手续,需要提交的表格和资料如下:

1.《工会迁址申请表》(表9)。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四、委托办理

工会证书办理,要求工作表格中填报的“经办人”本人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事宜。“经办人”本人因事未能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换发证而另行委托他人的,应当提出《工会证书办理委托书》(表10)。

五、原始文件丢失

工会组织因成立时间长、保管不善导致首届批复文件或成立文件丢失的,由基层工会以正式公函做出书面说明,说明批复文件丢失的原因、批复文件的文号和审批时间,并由上级工会在说明上加盖公章,作为批复文件存在和系统相关信息录入的凭证。

六、工作表格的填写与装订要求

(一)为保证工作表格填写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多页的工作表格,一律要求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A3纸排版打印对折成A4纸,在中缝装订)。

(二)已经上级工会用印的工作表格,如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可手工修改,并由经办人在修改之处签字确认。

(三)工作表格可到山西省总工会网站—首页—“组织机构”—“法律和集体合同部”(http://www.sxgh.org.cn),中查找下载。

 

                                                    山西省总工会法工部

                            2021年1月29日


表1-1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
表1-2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主要事项表
表2-1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表2-2工会法人变更登记主要事项表
表3-1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表3-2工会法人注销登记主要事项表
表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
表5-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表5-2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主要事项表
表6-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申请表
表6-2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主要事项表
表7-1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销登记申请表
表7-2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销登记主要事项表
表8《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补(换)领申请表
表9 基层工会迁址申请表
表10 工会证书办理委托书